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法定,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省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各类信息5007条,涵盖省局主动公开目录涉及的8大类内容,其中,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16件,解读率100%,做到了信息及时披露,政策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期待及时满足。不断加大医保待遇调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异地就医结算等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

(二)注重规范,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同比减少33.3%,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参保、医保待遇报销、医疗服务价格、长期护理保险等医保政策信息,均及时依法依规答复。修订完善省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参考文本,对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细化规范,极大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定完善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优化细化。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通过省局官网、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网、台、微、端”等新媒体新平台对外公布。

(四)创新形式,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建立以省局官网为主,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新闻发布会、各类宣传媒介等形式为辅的公开渠道。大力加强省局官网集约化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充分利用省局医保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医保业务电子查阅区,提供医保政策文件查询服务。

(五)突出实效,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及时调整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配备,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局年度综合考核,定期调度通报。加大经费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政务公开排查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年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3次,邀请医药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律师、专家学者列席局长办公会4次,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2021年度省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反馈,省局主要是在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办公会议次数较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文件没有及时公开、调整、清理,政策文件的检索功能还不够强大、解读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目录未明确具体事项的完成时限等。针对上述问题,省局专门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督办台账,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定期调度督办推进落实情况。工作中,加大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办公会议力度,全年邀请列席4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的梳理、排查、清理力度,确保全面、准确;加大政策文件检索分类和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创新解读形式;修订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不存在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形。

2.省医保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许可事项。

3.圆满完成《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4.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78件,实现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均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

5.突出全局性、联动性、可及性,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打击欺诈骗保、医保经办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创新公开形式,采取制作H5、MG动画等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网、台、微、端”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对外公开发布,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6.在“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本年度办理结果的“(六)其他处理”中的“3.其他”1件属于咨询问题。

特此报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