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25-00895 | 发布机构: | 待遇保障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5〕2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评估,决定继续执行,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文件名称 | 文号 | 原登记号 | 新登记号 |
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 鲁医保发 〔2020〕47号 | SDPR-2020-0430001 | SDPR-2025-0430008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