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各市要充分认识规范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抓好《清单》落实。全省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清单》要求开展业务经办,对照修改基层医保服务事项,规范基层医保工作站(点)业务经办,及时更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相关事项内容。
二、推动“市域通办”,提升服务效能。各市要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市域范围县(市、区)医保服务窗口无差别通办,确保医保服务同规则、同标准、同落实、同效能。建立非即时办结事项按时办结监测机制,杜绝业务超时办结、超清单范围索要材料等情形,进一步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平台应用,推动规范管理。各市要抓好基层医保服务平台应用,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业务权限管理,完善经办行为记录和操作日志,强化信息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基层医保工作站(点)信息动态更新和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平台应用加强对基层站(点)办件量、服务事项、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日常管理,探索开展站(点)考核评价,对不达标的站(点)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退出,进一步提升站(点)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宣传解读,提高服务水平。各市要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经办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清单》要求及时更新服务指南、知识库等宣传解答资料。全方位加强对《清单》的学习培训,确保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准确熟知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内容,为群众做好相关解答及服务。
各市要按照《清单》要求修订本市办事指南,并于5月底前通过省通用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省医保中心信息化和经办服务指导处备案。
联 系 人:张玉萍
联系电话:0531-51799937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版).xlsx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考样表(2025版).zip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