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68513/2023-00495 发布机构: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08 成文日期: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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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2023-11-08 11:13:1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023年10月29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4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哪些医疗机构执行《通知》中修订的价格?

附件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驻济省(部)属和军队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各市医疗保障局根据《通知》制定本市的价格,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医保支付政策是什么?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

三、《通知》执行日期是什么?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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