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19-00281 | 发布机构: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鲁医保发 |
发布日期: | 2019-05-01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有效性: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
鲁医保发〔2019〕3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构建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药品购销市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按照放管服结合的原则,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健康发展,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现就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医药机构范围
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二、扩展采购平台功能
在采购平台为协议医药机构开发采购模块,并开通网上药品采购业务办理功能,为协议医药机构网上采购提供服务。
(一)采购平台开户。自2019年6月1日起,申请参加网上采购的协议医药机构可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所需材料清单,申请开户。采购平台开户原则上每月集中办理一次。
(二)提供采购信息和流程培训支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采购模块向协议医药机构提供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范围的挂网药品相关信息和操作指南或培训手册,指导协议医药机构熟练掌握药品采购操作流程。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网上采购工作。
(三)信息互联共享。已开户的协议医药机构的信息系统、医保结算系统、采购平台分别进行功能对接,实现网上采购的药品价格信息数据共享。采购平台为协议医药机构和医保部门提供必要的药品采购信息服务。
三、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申请参加网上采购的协议医药机构通过网上采购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品规总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使用(销售)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品规总量的60%。药品采购价格由协议医药机构与生产经营企业自主议定成交。属于医保基金结算的药品,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挂网价的,医保按照不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挂网价给予支付,具体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由各市制定。鼓励协议医药机构按照不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挂网价向参保人销售。
四、推动信息公开
(一)公开医药机构信息。2019年6月30日前,省、市、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将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名单、性质等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协议医药机构知名度,引导患者自主选择就诊。
(二)实行价格信息公开。定点协议管理民营医药机构要按规定落实药品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
(三)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逐步通过采购平台开发价格信息监测系统,监测公立和民营协议医药机构价格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引导建立平稳、理性、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强化综合监管
(一)保障药品配送到位。协议医药机构要及时与配送企业确定配送关系,按规定签订购销合同,如实通过采购平台填报采购价格、采购量等信息,并与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及时结算药款。生产企业是药品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配送到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议医药机构网上采购药品到货情况纳入配送企业考核评价管理体系。
(二)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将药品采购、医保结算等有关要求,列入对参加网上采购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内容;加强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一经发现存在不按要求采购等行为的协议医药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各地要加强协议医药机构遵循药品管理使用原则和规范情况的督查,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厉打击虚构原价、虚假标价、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因不按规定落实药品价格、网上采购、供应配送、医保报销、药款结算等政策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协议医药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五)部门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做好协议医药机构网上采购监督指导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用药管理,规范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巡查和药品质量、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监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完善采购平台功能,落实协议医药机构网上采购以及供应配送和相关操作指导工作,并为行业主管部门监测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