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2 17: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因药店主动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分店等9家门诊统筹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解除与济南馨祥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双通道”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附件:省直定点药店解除名单.xlsx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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