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891号《关于加快省际交界地区发展步伐、大力发展临边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鲁医保督字〔2026〕74号
省发展改革委:
人大代表王峰《关于加快省际交界地区发展步伐、大力发展临边经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就其建议中提出的“全面落实医保异地结算政策,简化办理流程”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我省积极构建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大通道,持续增强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提升异地就医服务可及性,实现从省内到跨省、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全覆盖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实现病种全覆盖,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扩围至10个。二是扩大异地联网机构覆盖范围,按照“应纳尽纳”原则持续扩大异地联网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全省开通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4371家、普通门诊10673家、门诊慢特病5781家,开通家数居全国前列,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近”就医。三是合理确定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我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由免材料自助备案改为材料审核制备案;指导部分统筹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分级诊疗要求等实际情况,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首先自付比例提高至20%。四是畅通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服务渠道,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我省参保人可在“爱山东”APP、鲁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多种介质直接联网结算,仅需支付个人应负担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已全面实现手工报销全流程线上办理。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整体稳定在92%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4.59%,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80%任务目标,参保人异地就医跑腿垫资负担明显减轻。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