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472号《关于强化残疾群体保障,破解特殊家庭生存困境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4-29 1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督字〔2026〕73号

省残联:

人大代表包彦芳《关于强化残疾群体保障,破解特殊家庭生存困境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就其具体建议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结算,取消异地就医备案限制,确保特殊残疾群体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方便罕见病患者跨省救治”“将罕见病纳入我省大病保险特殊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不低于80%);设定省级罕见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困难的罕见病患者给予二次救助,减轻医疗负担”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结算方面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大通道,持续增强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提升异地就医服务可及性,实现从省内到跨省、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全覆盖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实现病种全覆盖,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扩围至10个。二是扩大异地联网机构覆盖范围,按照“应纳尽纳”原则持续扩大异地联网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全省开通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4371家、普通门诊10673家、门诊慢特病5781家,开通家数居全国前列,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近”就医。三是畅通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服务渠道,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我省参保人可在“爱山东”APP、鲁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多种介质直接联网结算,仅需支付个人应负担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已全面实现手工报销全流程线上办理。近年来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整体稳定在92%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4.59%,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80%任务目标,参保人异地就医跑腿垫资负担明显减轻。

二、取消异地就医备案限制方面

国家医保局要求“地方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执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为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要求兼顾方便参保群众,我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了适当优化,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此外,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跨省长期居住人员等情形均需先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方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4年国家医保局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异地就医管理,在目前加强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大形势下,不宜进一步放宽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三、将罕见病纳入我省大病保险特殊病种范围,设定省级罕见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减轻医疗负担方面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规定,各地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本制度框架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要完成清理规范,同国家医保政策衔接。近年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药品谈判逐步将部分新药(包括罕见病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梯次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同时,强化与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渠道综合施策,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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