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82号《关于加大对泗水县医养结合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4-22 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督字〔2026〕66号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大对泗水县医养结合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提高长护险保障水平

我省持续推动医保和长护险政策向医养结合领域倾斜。在医保支付方面,将医养结合需求较高的护理、康复及针灸、推拿等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将互联网复诊类、远程病理、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推动扩大基层医养服务供给。截至2026年3月底,全省“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占比达88.5%。在长护险方面,2025年12月我省出台全面建制实施意见,全省参保人数超5600万人,定点护理机构超3000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占比达79.7%。各市普遍将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及部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支付范围,并根据失能等级实行差别化待遇。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地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稳步优化待遇标准,重点向县域及农村地区倾斜,支持泗水等县提升长护险保障水平。

二、关于强化部门联动,支持“两院一体”模式发展

我局积极配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在医保定点准入、支付政策制定上主动对接区域医养资源布局规划,合力推动“15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建设。在支持“两院一体”方面,完善符合医养结合特点的支付机制,鼓励乡镇卫生院增设养老职能或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和长护险定点,促进医疗床位与养老床位按需规范互转。同时,支持基层发展“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提升泗水等县域医养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部门职责,在支付方式协同改革、长护险提质扩面、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泗水县医养结合建设。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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