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640号《关于适应人口发展趋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鲁医保督字〔2026〕40号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适应人口发展趋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省医保局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别于2019年、2023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的通知》,建立并完善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启动条件的实施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2025年,根据2024年动态调整评估结果,我省启动了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上调28项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人力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占比100%。截止目前,我省已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879项,其中,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占总量的60%以上。
二、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注重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2024年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达到“六统一”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由牵头医院在医共体内部统筹调配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三、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近年来,我省探索建立起“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2025年1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193号),标志着我省长护险工作从试点探索阶段转入全面建制新阶段,为全省制度统一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5600余万人,超27万失能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有效减轻失能老人经济及家庭事务性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一人失能 全家失衡”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政策落实,助推分级诊疗建设;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需求。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