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2 16:49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将高新医诺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等2家医疗机构纳入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医保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1-51799933

0531-86198936

附件:拟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1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