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26-00056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SDPR-2026-0430001
鲁医保发〔2026〕2号
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评估,决定继续执行,自2026年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
文件名称 | 文号 | 原登记号 | 新登记号 |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鲁医保发 〔2023〕57号 | SDPR-2023-0430009 | SDPR-2026-0430001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