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7 16:33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因药店主动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济南康夫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省立新特药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农干院路店、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分店门诊统筹药店的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