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25号《关于全省统一将优生优育检查费用全面纳入医保的建议》的答复
鲁医保督字〔2025〕83号
靳晓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统一将优生优育检查费用全面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是保障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职能,积极作为,不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能力,用心用力做好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相关工作,积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生育保险参保规模进一步扩大。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放宽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待遇发放条件,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01.5万人,同比增加105.1万人。二是生育费用报销政策进一步完善。适度提高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水平,将符合规定的11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截至2025年5月底,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2.79亿元。三是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涵盖婚前、孕前、孕期、产后、新生儿等各阶段相关筛查诊治技术省级实施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技术质控,打造省级婚(孕)前保健等特色专科97家,国家级特色专科31家。四是项目惠民范围进一步拓宽。深入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省实际拓宽服务项目,2017年省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对我省孕产妇开展免费血清学产前筛查,2018年又明确对无创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项目实施一定补助。2025年省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提升优生保障服务水平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让更多群众受益。五是健康宣教效果进一步显现。今年4月,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提升生育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结合“预防出生缺陷日”等时间节点,利用婚姻登记处、妇幼保健机构等特定场所,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引导育龄夫妇主动接受相应检查。经过努力,覆盖生育全程的优生优育服务链条基本形成,全省婚检率明显提高,孕前检查率、产前检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保持在95%以上,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
关于您提出“研究将优生优育检查费用全部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根据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制度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预防类群体筛查,均属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因此,非治疗性的优生优育检查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还比较低,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尚不具备将优生优育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医保局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继续扎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