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135号《关于增加县级医院医保资金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7 16:52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督字〔2025〕73号

胡雪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级医院医保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部署要求,通过完善基金预付、提高结算清算效率、加强政策支持等措施,促进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医保资金预付制度

为支持医疗机构健康运行,在原有预付制度基础上,2024年12月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预付的规模、制度和流程。2025年全省累计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超70亿元,有效缓解县级医院医疗费用垫资压力。

二、提高医保结算清算效率

一是深化即时结算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我省于2025年起全面启动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进一步压缩结算周期,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3月底全省18个统筹区实现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全覆盖,提前完成改革任务。截至5月底,覆盖定点医药机构3.3万余家,即时拨付医保基金403.44亿元。二是扎实开展年终清算工作。4月底前省内18个统筹区全部完成年终清算任务,累计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清算资金92.88亿元,连续三年在4月底前完成清算。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全部纳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范围,由单个医院总额预算转变为区域总额预算。在区域总额预算框架下,通过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降低县级医院起付线、提高县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减少不必要的异地就医,县级医院通过提升自身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分配占比。同时,加强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管理,使之更加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更加公平公正。加强医疗机构系数管理,有效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医疗服务向县级医院等下沉,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2024年10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政策,助力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协同推进分级诊疗,不断完善基金预付制度,深化即时结算改革,做好政策支持,让县级医院真正发挥作用,让百姓在“家门口”看好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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