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09: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组织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度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国家组织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

二、执行时间

2025年6月12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相关集采药品第二年度采购工作。采购周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

三、配套政策措施

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医保支付、协议签订、直接结算等政策措施,继续按相关批次药品落地文件执行。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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