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山东省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省局网站“建言献策”栏目留言等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12日
联系方式:0531-86198600/51799830(传真)
电子邮箱:sdybjjjg2023@163.com
附件: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