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5-05-26 09:10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对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省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全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断推动医保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持续擦亮“人民在我心中”品牌底色,凝心聚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赋能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医保政策惠民成效持续扩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山东省医保局长期以来坚持不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前行的强大动力。省医保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为全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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