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843号《关于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3-13 17:03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督字〔202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收入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落实国家要求,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出台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激励居民连续参保。二是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持续巩固住院费用报销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左右,其中,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85%以上。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门诊费用保障政策,将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将城乡老年居民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统一将冠心病、脑出血、脑梗死等81种门诊慢特病及单独支付病种纳入报销范围,并统一了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标准。三是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截至2024年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5303万人,其中居民为2641万人,位居全国前列,累计有48万多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付超过114亿元。聚焦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配置和购买服务杠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提出5大方面15项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针对性举措。全面建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异地报销制度,随子女异地生活的失能人员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积极探索将护理床、轮椅车、防压疮垫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既解决了康复辅助器具“难买到”“买不起”的问题,也带动了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租赁服务业发展。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坚持分类保障,根据农村老人家庭情况分类施策,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2号),医疗救助对象统一规范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人员。明确了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等其他人员实行定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全省统一的5000元调整为统筹区普通参保居民的50%,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三是提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救助限额,由脱贫攻坚期的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5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不低于70%比例给予救助。四是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配合省民政厅落实《山东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畅通申请救助渠道。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低保对象。五是加强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沟通交流,推进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对象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六是建立超额预警监测机制,明确并具体量化各类不同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预警监测指标,最大范围实行因病致贫返贫预警筛查,医保部门每月分析比对,并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依据标准规定确认,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标准条件的人员全覆盖。

三、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科学分配医疗救助资金。目前山东省医疗救助资金的财政分担形成了“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四级筹资体系,在资金分配上,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上年绩效等因素,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由省医保局根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相关业务基础数据,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并使用绩效调节系数、财力调节系数进行适当调节,重点向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等财力薄弱地区倾斜。二是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主要包含参保资助、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由于受到救助对象人数、救助对象需求、财力保障、结算方式等因素影响,各市在资金筹集与使用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总体来看,资金筹集规模与资金使用规模较为匹配。三是资金使用监管更加全面。实施全程跟进监督,特别是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的动态调度机制,确保了已筹集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并每年定期开展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审计,加强了对资金流向等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不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推动建立医疗救助为主体,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方协同参与的“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提高医疗救助的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减轻农村老人的医疗负担,不断强化与民政、财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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