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5〕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各统筹区要根据工作需要,完善数据工作组组织架构,动态调整优化人员组成。定点医疗机构代表要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并定期轮换。要强化数据公布时效性,实现按月公布,并通过定期数据通报、分析简报、召开面对面数据发布会及实地调研反馈等方式,不断丰富数据公布形式。要加强医保医疗协同联动,注重双向沟通交流,推动构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方式。
二是进一步完善数据指标。各统筹区要依托山东省数据应用与数字资源子系统和指标中心建立规范数据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要求的基金收支余、城乡医疗救助、下一年度统筹地区医保总额、DRG/DIP支付方式及医疗机构服务情况等7大类45项核心指标及公布频次。并结合工作实际,扩展丰富数据指标内容,将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基金审核稽核监管、异地就医管理等涉及医保基金、医疗机构行为的相关数据纳入公布范围。
三是进一步深化结果应用。各统筹区要强化数据深度分析和结果运用。通过医保基金收支余运行分析,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提示,稳定定点医药机构预期,引导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良性公平竞争。通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横向与纵向对比分析,引导医疗机构精准功能定位,找短板、补弱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医保大数据周期性规律分析,及时发现基金安全隐患,提高基金管理效能,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各统筹区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定期报送数据工作组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 李彦程 0531-51799897
省医保中心 邱雨寒 0531-51799925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