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68513/2025-01088 发布机构: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1-28 成文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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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2025-11-28 09:40:5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5年11月28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35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文件精神,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68号)、《关于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83号)、《关于印发〈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4号)(下称《指南》),同时确定了价格项目与《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映射关系,要求各省对照指南合并同类项,终止多余项,统一名称内涵和计价单位等要素,以平移为原则重新制定发布价格。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梳理映射关系、规范整合项目,制定了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

二、《通知》的主要整合了哪几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本《通知》规范整合了我省产科、超声检查和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哪些医疗机构执行《通知》中的价格?

附件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价格,各市结合当地经济和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四、医保支付政策是什么?

本次整合的立项指南项目,按照原映射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五、涉及的耗材如何收费?

除附表“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映射原价格项目的除外内容与现行可另行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继续执行。

六、《通知》执行日期是什么?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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