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23 14:14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洪楼药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玉函北区店等2家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