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771号《关于践行“以基层为重点”方针,筑牢卫生健康服务网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4 09:28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督字〔2024〕83号

夏章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以基层为重点”方针,筑牢卫生健康服务网底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23年年初,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服务水平提升的12条措施,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力度

一是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高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中,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最高可达90%以上。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平均在200元左右,总体为二级医疗机构的一半。二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域总额预算,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做实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医疗费用占比相匹配。综合考虑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现状和诊疗优势,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病情相对简单、适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病种设立为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鼓励基层病组(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助推分级诊疗建设。2024年一季度,医保基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占比19.13%,同比提高1.96个百分点,高于费用占比(17.86%)1.27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总量同比增加12.94亿元,同比增长20.53%,较全部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高出12.36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合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二、强化基层药品供应保障

现行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3088种(以药品通用名计),其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的药品50种,均为中药注射剂,仅占目录内药品总数的1.6%,未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造成较大影响。同时,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的中药注射剂多存在易滥用风险,且临床使用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基于医保用药规范性、安全性考虑,长期以来,国家医保局对此类中药注射剂限定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目前,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遵照执行不得进行调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建议,推动医保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更加科学、合理,适应临床实际用药需求,便利参保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药报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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