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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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省直医疗保障“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解除与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肿瘤医院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公告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以上药店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医保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1-81286725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