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31 16:22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卫生所、济南106医院、济南历下区姚家办事处仁合社区卫生服务站、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林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