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慈辉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槐荫慈辉护理院等机构
为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的通知
鲁医保中心函〔2024〕8号
各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单位、有关护理机构:
根据《关于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济南慈辉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槐荫慈辉护理院等6家机构为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名单见附件)。
各协议管理定点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