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保障局通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4-11-29 15:4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东营区润康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3年10月,东营市东营区医保部门检查发现东营区润康医院存在涉嫌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40394.6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东营市东营区医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约谈医院负责人,追回医保基金440394.68元,并处以行政罚款594532.82元。

郎某重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待遇案。经查,2023年11月,非参保人员郎某重(现已故),在儿子郎某志的协助下冒用其弟郎某池居民医保的身份就医,涉及违法金额10892.6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潍坊市坊子区医保部门暂停郎某池医疗费用联网结算6个月,追回医保基金10892.63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坊子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郎某志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孙某霞携带死亡人员相关证件开具药品发生慢性病费用欺诈骗保案。经查,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参保人孙某霞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涉及违规金额12440.8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邹城市医保部门责令孙某霞退回医保基金12440.82元,处行政罚款24881.64元,暂停孙某霞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并将其涉嫌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烟台中大肛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烟台中大肛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制范围用药等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1.9万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芝罘区医保部门责令该院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追回医保基金41.9万元,并处行政罚款54.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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