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桥镇店等3家药店
省直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5: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桥镇店、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钢城新苑南门店、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象新天店等3家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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