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24-00644 | 发布机构: | 待遇保障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有效性: |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政策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好的服务于健康山东战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对《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的评估对象为《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2024年11月,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进行安排,以座谈论证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搜集数据资料。我们搜集整理了各市对《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的落实情况。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同时结合社会公众定制商业保险经办服务的投诉、建议等,广泛了解投保人、承包公司、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部门对评估对象的意见。
三是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医保专家、法律学者和承包机构负责人,就鲁医保发〔202〕21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听取了专家意见。
四是整理核对材料。分组进行材料整理、数据分析、项目比对等,对文件进行系统评估论证。
二、实施情况
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家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要求,推出的一种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障形式。山东省16市全面推行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并以其“低门槛、无限制”等亲民特性,被称为“惠民保”。政策实施以来,投保理赔覆盖面逐步拓展,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对基本医疗保障进行有益补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件印发后,各市及时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省里同时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督促各市按时落实文件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三、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情况
(一)合法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依法制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等问题。制定程序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且文件实施以来,制定机关职权无明显变更,制定法律及政策依据未有明显变动,具备合法性。
(二)公平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社会公正原则。
(三)持续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内容全面,所制定的政策能够提高参保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
(四)可行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制定的若干措施在全省得以顺利落实,未曾因为可行性问题影响若干措施的时效性。
(五)规范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结构较为完整,表述用语准确,条文表述简洁,相关概念的界定明确,条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歧义,较为规范。
(六)高效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印发后,经调度督促,各市相继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并在2024年集中投保期中发挥有效指导作用。
四、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文件具备合法性、公平性、持续性、可行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文件实施以来投保理赔覆盖面逐步拓展,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对基本医疗保障进行了有益补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