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13 11:21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山大南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