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景佳苑店等6家药店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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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景佳苑店、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七贤新居店、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阴老广场店、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阴孝直一店、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华山珑城二店、济南立健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滨河店等6家药店的省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