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544号《关于完善我省门诊慢性病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2 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战伟东委员:

《关于完善我省门诊慢性病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目录管理。为解决各市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认定标准等问题,2022年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规范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提高慢特病医疗保障能力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16市职工和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和认定标准,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数量达到48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精神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数量达到18种,包括治疗罕见病的法布雷、肺动脉高压等国家谈判药品,进一步提高了待遇保障的公平性。

二、关于科学评估门诊慢特病目录问题。为提升我省门诊慢特病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省制定了统一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遴选工作机制和方案,充分考虑了各市现有病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基金中长期支撑能力等因素,由专家论证遴选形成全省统一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医保局适时组织专家论证调整。同时随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常态化开展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降价等政策的落实,完善门诊慢特病制度与普通门诊统筹等制度衔接,逐步实现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提升制度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三、关于便利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我省持续提升医保经办综合服务能力,简化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流程,慢特病病种认定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后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对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等无法在参保地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的,可通过“爱山东”APP、“鲁医保”小程序及“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等方式网上办理认定业务,提高异地居住人员办理业务便捷性。同时进一步缩短认定时限,对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病种实行即申即报,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

四、制定长期处方用药目录,满足患者长期用药需求。近年来,为满足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不断优化相关政策措施,2020年,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根据病情需求将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2022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省医保局印发《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遴选12个慢性病作为首批长期处方适用病种,医疗机构制定相应病种的长期处方用药目录,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开具一般在4-12周的长期处方,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待遇资格异地互认等门诊慢特病管理保障机制,根据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疾病谱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处室:待遇保障处,联系电话:51799910)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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