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医保办发〔2023〕15号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3〕4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http://www.nhsa.gov.cn/art/2023/5/29/art_104_10680.html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