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德源中药有限公司等零售药店为省直“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鲁医保中心函〔2023〕6号
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27号)和《关于申报省直“双通道”医保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济南德源中药有限公司等33家零售药店为省直“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
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5月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