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注射用更昔洛韦替补供应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规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完成了第五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注射用更昔洛韦替补供应工作(替补供应企业: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现就执行相关药品替补供应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4月20日起,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落实执行注射用更昔洛韦替补供应结果,采购周期按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相关规定同步执行。

二、注射用更昔洛韦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约定采购量,按照医疗机构注射用更昔洛韦的续约续签约定采购量70%的比例进行折算。

三、购销协议签订、采购使用、药款结算、医保支付、质量和供应监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政策措施,按照《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68号)、《关于做好部分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下一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71号)执行。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