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省医保管理服务拟予督查激励设区市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山东省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各设区市2022年医保管理服务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了拟予督查激励的设区市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予督查激励设区市名单:济南市、青岛市、日照市、临沂市。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意见,反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1-51799969
传 真:0531-51799990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