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第二批(鲁晋冀豫联盟)和省际联盟冠脉导管导丝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下一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3〕6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省(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开展山东省第二批(鲁晋冀豫联盟)和省际联盟冠脉导管导丝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11月1日起,全省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相关集采医用耗材下一年度采购工作。协议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医保支付标准、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协议签订等政策措施,继续按《关于执行山东省第二批(鲁晋冀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30号)、《关于执行江西九省联盟冠脉导管导丝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33号)执行。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