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1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中心函〔2022〕11号


省直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数申报范围

参加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执行时间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调整规定,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应重新核算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并于9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参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函[2021]33号)。逾期未申报单位,本年度将无法正常进行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工作。跨年进行2022年度缴费基数差额补退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申报方式

1、线上办理:网上经办系统(省直医保单位网上经办服务系统)。

2、线下办理:医保服务大厅C2、C4、C6窗口现场申报。

四、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81286743  81286763  81286773

地纬电话:15552565250

工作群QQ号:山东省直医保群 272928747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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