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公布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按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我局制定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调整部分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起草了《关于公布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
电话:0531-51799837、51799876、51799880(传真)电子邮箱:jiangxiaotong@shand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