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公开意见的公告
原山东省物价局、原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7]47号),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40号),均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文件中部分项目需要继续执行。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我局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3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示期:2022年5月18日至5月23日
电话:0531-51799879、51799878、51799880(传真)电子邮箱:sdybjgzc@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