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结果
4月30日起落地山东
近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4月30日起,全省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结果。这是继冠状动脉支架之后,第二批在山东落地的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
本次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范围包括人工髋关节和膝关节,中选产品平均降幅82%。全省共有403家医疗机构参加,首年意向采购量57358套,每年可节约费用15.75亿元,预计6万名髋关节、膝关节患者从中受益。其中,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最高中选价为9920元,最低中选价为1788元;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最高中选价为6877元,最低中选价为2468元。这意味着人工关节正式告别“万元时代”。
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人工髋关节和膝关节的就医需求量持续增加。2020年12月,山东省开展了首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将人工髋关节纳入集采范围,平均降价80.7%,2021年3月落地执行以来已惠及2.47万人,累计减轻患者负担7.06亿元。2021年9月,国家组织开展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两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内外资企业均有产品中选,既包括医疗机构常用的知名企业,也包括新兴企业,中选产品平均降价82%,患者负担进一步减轻。
此次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由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三方每年一签。各相关医疗机构自发文之日起加快开展中选产品备货工作,保障患者及时用上降价后的人工关节产品。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支付。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按中选产品及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非专用的动力工具、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医疗机构应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进入手术室,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
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未中选产品,各市可统筹考虑挂网价与中选价,通过调整个人首先自付比例或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等方式,在两年内调整支付标准至不超过集采同一分组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引导患者使用中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