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68513/2022-00919 发布机构: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3-19 成文日期: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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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2022-03-19 23:59:4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今年以来,我省疫情形势复杂多变。随着区域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成本不断降低。

二、《通知》出台的目的

为更加有效应对我省疫情形势变化,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二是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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