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介绍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有关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28 15:54 浏览次数: 字号:[ ]


访谈主题:介绍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有关情况

访谈嘉宾: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单卫国;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张韬;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

访谈时间:2021-07-28

2021年7月28日,我省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正式开通运行。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将新闻发布会设在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院区,介绍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网记者:

张局长您好,刚才您宣布了“一卡通行”,解决了长期以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异地刷卡使用的问题。请问,居民医保卡有什么功能?是否也能刷卡支付?


张宁波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好,也是我们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医保卡其实就是社保卡,只不过因为社保卡平时更多的是被用来就医购药,所以人们都习惯将社保卡称之为医保卡。职工和城乡居民所持的医保卡是相同的,但存在有无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区别。

职工所持的医保卡按国家规定设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纳医保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医保费的一部分构成。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支付购药费,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支付需个人自付的医药费。

城乡居民所持的医保卡,按国家规定不设立个人账户资金,只是参保居民的参保证明和身份证明,不能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支付购药费,也不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支付需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居民医保卡可用来办理医保业务,同时,由于不同地市和不同省份医保政策以及不同困难和疾病群体医保政策不同,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通过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来识别参保人的参保地、参保身份及缴费情况,确定其适用的医保报销政策,以便及时结算报销。居民医保卡主要起到这样的作用。谢谢!


中宏网记者:

“一卡通行”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前提是要刷卡,然而有时我们不一定随身携带医保卡,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如果没带医保卡还能不能用医保卡支付费用?


张宁波答:感谢您的提问!我想这是大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首先,答案是肯定的,在全省医保卡实现“一卡通行”后,参保职工即使不带医保卡,也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所以大家如果忘记带卡也不用担心。

这里顺便向大家介绍一下医保电子凭证。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已全面推行。2019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推出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可用于线上办理医保业务和支付费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爱山东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搜索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在济南举办了全国医保电子凭证首发仪式,签发了全国第一张医保电子凭证。经过一年多的推进,目前全省已有4876.5万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家庭共济、混合支付等场景的应用,逐步实现依托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都能进行挂号、就诊、支付、取药、查询和领取报告等就医全流程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度。在这里,我们也鼓励全省参保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谢谢这位记者朋友!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财政部门在支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方面作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保障“一卡通行”的顺利运行?


单卫国答: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财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作为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在具体工作中,以支持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重要抓手,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强化财政保障责任,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完善费用结算制度。配合部门下发了做好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有关医疗费直接结算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推进改革异地就医医疗费清算方式,建立周转金制度,加快实现异地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二是按时拨付结算资金。认真落实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机制,积极推动流程再造,将资金申请线下传递变为线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调拨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跨省和省内异地医疗费用。今年上半年省级已统筹拨付异地就医医疗费17.14亿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清算。三是加大信息化支持力度。2019年以来,省财政积极支持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提升,提高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效率。近期,又紧急下达1000万元,支持“一卡通行”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面提速。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密切配合省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以及跨省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保障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一方面,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做好预付资金与清算资金收付款工作,及时拨付异地就医医疗费和周转金,满足资金结算需要。另一方面,统筹医保能力提升和“数字山东”建设等资金,支持开展设备巡检、维护、抢修工作,加快异地就医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提供强力技术支撑,保障“一卡通行”安全运行、刷卡顺畅。谢谢!


齐鲁晚报记者:

既然医保卡已经“一卡通行”了,异地就医也可以联网结算了,大大方便了群众,那为什么还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对在外地需急诊或需转诊转院到外地就医的患者还需要提供急诊证明、转诊转院证明?有没有进一步改革的可能和打算呢?


张宁波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日常工作中我们也经常会接到群众关于这个问题的咨询和建议。目前,我们正在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等备案和医保政策改革,总的打算是优化整合精简备案人员分类,不再需要证明材料,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异地就医实行事前备案是国家的一项制度要求,主要考虑,一是由于不同市地和不同省份医保政策、人员待遇类型不同,实行提前备案,可以将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待遇类型、是否缴费、就医地点等信息提前采集完成,上传到省或国家异地结算平台,以确保参保人员在就医医院及时联网结算,并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的可靠性和成功率。二是有利于实现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防止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近年来,我省围绕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便捷度,不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不断取消备案材料。今年全省已在8个市试点推行自助备案,免材料、免审核,全面实行承诺制。二是不断扩大备案渠道。实现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均可办理。三是不断扩大就医选择范围。由原来只能备案到就医地某个具体医院扩大到就医所在市或省份,患者可在备案地所有联网医院自主选择就医。

为了让群众在实现“一卡通行”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更方便,我们正在进一步推进改革,计划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统一调整合并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将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急诊就医、因病情转诊转院治疗、自行外出就医等统一调整合并简化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将原来的备案改为临时外出就医告知(出院结算之前告知即可),不再需要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急诊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并将各市原来规定的外出就医10%—30%的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为不超过10%,努力让全省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谢谢!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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