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商河县中医医院等医药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4 13:33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中心函〔2021〕17号


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各有关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医疗保险新增医药机构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商河县中医医院等44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仲宫二中店等126家药店为省直医保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1、2)。

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及住院统筹)协议签订

联系人:姜文     0531-86198963

二、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账户)、零售药店协议签订

联系人:郑玉忠   0531-86198971

附件:1.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2.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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