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具体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10:59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函〔2021〕3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具体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具体落实方案

一、电子证照全面应用。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按时间推进工作,实现开办企业涉及的相关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实现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

二、实现分时分次办理。配合有关部门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等,实现同步或单独办理。配合推进新开办企业医保开户手续“一网通办”、随时可办。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

三、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向变更、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

四、企业开办掌上可办。配合有关部门接入“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

五、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市场监管部门启动企业注销程序后,通过“一网通办”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核查无医保欠费的,在3天内完成医保销户;有欠费的,待补缴完成后完成医保销户。配合有关部门继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

六、研究探索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充分调度各市基本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在确保各市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鼓励费率较高的市降低职工基本医保费率。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联系处室、单位:省局待遇保障处、各市医保局)

七、优化税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配合税务部门对需要协助宣传的工作积极支持。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胜利油田医保中心)

八、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配合税务部门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缴费人,帮助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胜利油田医保中心)

九、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服务,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责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各市医保局、胜利油田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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