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21-00035 | 发布机构: | 医保中心网络运维和技术保障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有效性: |
《关于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行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0〕5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部署要求,着力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通过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更温馨的便利化医疗保障服务。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通过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流程图、时间表和责任链,提出方便老年人办理医疗保障业务4类12条举措。一是夯实传统服务基础,具体包括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提供老年人引导服务,配齐老年人服务设施,完善老年人服务应急预案等措施。二是拓展经办服务半径,具体包括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推广复诊“线上问诊”“线上续方”“线上医保结算”“线下送药上门”服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跨省、省内通办等措施。三是优化政策服务流程,具体包括优化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流程,推进省内及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直接结算,提升老年人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购药便利度等措施。四是完善线上服务功能,具体包括完善门户网站、鲁医保小程序、医保信息系统老年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一卡(码)通行”等具体措施。
三、政策执行期限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按各项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省内各市可在“十二条措施”框架内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实现对老年人从提交申请到获取结果,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全流程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