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0 19:1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在成本调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1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示期:2020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电话:0531-86198917、86198919、86198997(传真)电子箱:sdybjgzc@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是驻济省(部)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详见附件),其他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在此基础上下浮10%-30%。

    二、医疗机构应将附件所列内容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0年9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 月 日。

    附件: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附件.doc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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