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2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公示期:2020年8月7日至8月12日
电话:0531-86198917、86198919、86198997(传真)电子邮箱:sdybjgzc@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