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539号《关于疾病患者就医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539号建议的答复
张争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疾病患者就医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通过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一、规范医疗机构转诊程序。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山东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指导原则(试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畅通转诊信息,减少盲目转诊。
二、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力争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杠杆作用,实施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工作顺利进行,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般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重点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了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一般在90%左右,最高可到95%,起付线一般不超过200元,增强了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采取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的方式来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有效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目前,各地的转诊工作由就医地医疗机构负责,转诊要根据病情需要,遵循医疗规律。因转诊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还会存在转诊不畅等问题,但不办转诊手续、允许“医保漫游”不利于分级诊疗,导致医疗资源浪费,使真正有需要的患者难以得到治疗,根据外地治疗结果决定是否报销也会引发新的矛盾,且难以统一衡量标准。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转诊和医保报销政策,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