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意见》征集反馈

发布日期:2020-06-18 09:5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参保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接、待遇平稳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订了《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6月10日至6月17日,通过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